必创科技解禁时代表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造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结果一个业务日当日止消除限售比例50第二个消除限售期自限定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业务日起至限%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造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结果一个业务日当日止消除限售比例50第二个消除限售期自限定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业务日起至限%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欧冠直播时间88,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
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体例实行让与通过本次收购得到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跟踪(待)